总算是解决了分流前的一个大事,等到了系统显示我的民总成绩。

反思一下:上学期学得很浅,很不扎实。这学期总体上还算恢复正常。xian法我无话可说,考前熬到三点还没看完课本,平时在lof上也没少吐槽任课的教授了。民总和刑总的分数是不满意的,假期还要抓紧时间学(接下来想尝试打电话询问法院是否招收大一的实习生,时间估计也很紧张啦),其他课程还是比较满意的,感觉自己在逻辑上花了很多时间也得到了很好的结果,最重要的是我在学习逻辑的过程中也感受到了思考带来的满足感2333

下面长篇预警!

从7月2号到现在,联系了教务处、辅导员和任课老师等等一系列的人,这个过程中也有些感触吧。教务处第一个接电话的老师只和我说是任课老师成绩还未录入完毕,当时我就觉得很奇怪,没有录完怎么会只显示一个平时分?后来的一个老师又说系统显示我缺考,要我去联系任课老师。其实这些都不是我应该去做的,先撇开学生很难联系到老师不谈,没有成绩和绩点为0都应该是教务处去处理的事情。我参加了考试,并且签了到,签到表都是会在教务处存根的,你们为何能随便就将我记为缺考呢?法律院校真的有凭证据说话的意识吗?如果我打电话来咨询,你们查出来告诉我缺考,你们应该立马去查该场考试的签到表,一切以此为准,之后应当由你们去联系任课老师问清情况,而不是一句简单的“这你还是要去问任课老师”来打发我,撇去责任并且将一系列联系工作扔给我。还有法律学院的办公秘书,态度真的很差,虽然我很想分进这个院,去上各位优秀老师的课,但是这一点还是让我觉得很失望……

行政工作的确有它的一套体系,我能理解,但是可否关注一下对方的利益?王浩说,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的第二层含义,是要关注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,你卖给别人一台机器,别人要求你教他怎么用,你不能甩手不管直接走人,就因为机器已经卖给他了。现在,绩点成绩在分流中占比40%,唯一的利害关系人是我,我分流去了哪个学院的确和学校没有任何关系,和教务处也没有任何关系,但是试想,一个切实的“无成绩0绩点”显示才让我发现了问题,那如果是批错了试卷、登错了分数,学生打电话去申诉或者填写书面的申请,结果又会是怎样的呢?教务处真的会去落实处理吗?责任真的在学生身上吗?学生是弱势群体,这其中是我的、不是我的过错所产生的后果,都要我去负责解决去承担,真的合理吗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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